各有關學院、教師及學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莫斯科國立羅蒙諾索夫大學科研、教學和文化合作協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俄羅斯聯邦圣彼得堡國立大學教育合作協議》,受教育部委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0年將繼續選派留學人員赴以上兩所大學學習。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與莫斯科大學互換獎學金
(1)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0個月)及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6-10個月):24人/年。
2.與圣彼得堡大學互換獎學金
(1)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0個月)及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6-10個月)10人/年;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36-48個月):10人/年
二、選派專業
物理、化學、數學、地質、納米技術、材料科學、生物醫藥、信息技術、俄語語言文學等莫斯科大學、圣彼得堡大學優勢學科專業。
三、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俄方免學費,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補貼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申請赴圣彼得堡大學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如未通過圣彼得堡大學語言考試,需讀一年語言預科的,預科期間的學費自理。
四、人選條件
1.基本條件
申請者應符合即將上線的《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規定的基本條件。
2.類別條件
訪問學者:
(1)須為學校的正式工作人員。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1)學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國內導師和莫斯科大學或圣彼得堡大學合作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具備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齡不超過35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1)學校優秀應屆碩士畢業生或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應具有碩士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3) 年齡不超過35歲(198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外語條件
申請時須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見附件3)規定的俄語合格條件。
五、選拔推薦辦法
被推薦人選于2022年1月1-10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
網報填寫“項目名稱”時,請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派出渠道”選擇“與莫斯科大學互換獎學金”或“與圣彼得堡大學互換獎學金”。
被推薦人應于1月11日前將完成填報的紙質版《蘭州理工大學學生出國(境)項目申請表》(見附件4,僅限學生使用)和《蘭州理工大學教師出國(境)留學項目申請審批表》(僅限教師在OA在線填報并打印)交至國際合作處,并將表格電子版掃描件和網上提交打印后的《單位推薦意見表》中的“單位意見推薦欄”內容Word件發至1464616717@qq.com。
六、評審、錄取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留學候選人名單,向莫斯科大學、圣彼得堡大學推薦,最終錄取結果以莫斯科大學、圣彼得堡大學通知為準。凡未被莫斯科大學、圣彼得堡大學錄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選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后續學習、工作安排。
七、信息平臺申請及對外聯系材料
參閱附件1、2準備信息平臺申請材料及對外聯系材料。對外聯系材料須單獨裝訂成冊,具體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八、派出及管理
1.留學候選人的留學院校由俄方負責落實。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獎學金落實結果。
2.被錄取人員應按期派出。派出時間一般為9-10月,具體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為準。擅自放棄留學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3.被錄取人員均作為國家公派人員派出,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獎學金專用銀行卡及《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等手續。
九、咨詢方式
國際合作處(地址:校本部逸夫科技館304室)
聯系電話:2975037, 13919112509 (唐)
E-mail:1464616717@qq.com
蘭州理工大學國際合作處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