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影留念
4月18日,法學院組織2018級全體法律碩士研究生赴甘肅礦區人民法院旁聽了一起涉環境資源行政訴訟案件的庭審,學院常麗霞教授全程參加。
上午9時30分,伴隨審判長敲響法槌,甘肅興國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訴夏河縣人民政府行政協議案正式開庭審理。原、被告在法庭上依法定程序進行了陳述、答辯,舉證、質證,并就案件的爭議焦點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雙方擺事實、舉證據、講法理,3個多小時的庭審活動生動直觀地展示了環境行政訴訟審判活動的流程,給在場旁聽的師生們上了一堂“零距離”的法制教育課。
這次庭審觀摩活動,有效促進了同學們運用法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司法實務能力的培養。
甘肅礦區人民法院是甘肅省高院順應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按照“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的司法改革要求,設立的專司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專門法院,集中管轄全省由中級法院管轄的涉環境資源類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確立的全國21家“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之一,也是目前全國唯一一家真正意義上的環境資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