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部門)、教師: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2024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將于9月10-25日進行網上報名(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18)。
請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按照系統填報要求和《2024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20)填報,并于9月20日前完成紙質版及電子版申請資料的提交。
國際合作處于9月25日前組織專家對項目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詳見附件2《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排序確定擬推薦人選。
項目申請須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人的留學身份分為訪問學者和博士后。訪問學者的留學期限為3-12個月,博士后的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訪問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為學校在職人員及重點培養的后備師資(含應屆博士畢業生)。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應屆博士畢業生不受此限制。
2.申請人需參依托目前正在進行的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請信注明的在外研修專業方向與承擔項目(課題)研究工作相一致;上傳的在研證明為有關立項文件(限3頁),或由學校科研部門出具或蓋章確認的在研項目(課題)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資料中的邀請函所表述的留學起始時間應不早于2024年12月1日,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
4.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外語合格條件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19。
5. 2024年被項目錄取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
6.根據我校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定的《2024年合作開展“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協議書》,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和我校按照1:1比例共同資助我校2名青年教師出國研修。
7.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被項目錄取人員的留學國別、留學單位、留學期限的變更及派出延期申請。
準備以下紙質資料3份,并于9月20日前交國際合作處。
1.《蘭州理工大學教師出國(境)留學項目申請審批表》(在OA完成填報,提交并打印);
2.《2024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中規定的紙質資料。其中,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中的“申請人簽字”欄內需申請人簽字;
(2)《單位推薦意見表》中的“推薦意見”欄內需學院院長或相關領域專家手工填寫推薦意見,推薦意見Word格式發至[email protected];
(3)《依托科研項目或課題研究選派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需由申請人填寫,Word格式發至[email protected]。
未盡事宜,請咨詢2975037、13919112509(唐)。
附件:1.依托科研項目或課題研究選派情況統計表
2.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
國際合作處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