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工坪校區: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蘭工坪路287號

原新利,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東南大學法學博士,中共黨員。自1999年畢業后,在教育崗位辛勤耕耘至今。現擔任法學院法律碩士中心主任、法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與學位委員會成員、蘭州市政府及蘭州市人大立法顧問、蘭州理工大學憲法宣傳日普法團導師。
原新利教授政治思想覺悟高,為人正派,作風樸實,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在工作中始終把教書育人視為工作的靈魂,贏得了教師與學生們的普遍贊譽。
一、愛崗敬業,展現新時代教師優良師風
原新利教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敬業愛崗,師德高尚,教學成果突出:2012年獲得甘肅省師德標兵稱號。2014年、2022年兩次獲蘭州理工大學教學優秀獎。2017年獲挑戰杯優秀指導教師。2018年榮獲蘭州理工大學三創挑戰賽“優秀指導教師”稱號,同年榮獲“正天合杯”金城學子法律專題辯論賽“優秀指導老師”稱號。2019年榮獲法學院“優秀研究生指導老師”稱號。2021年獲得甘肅省首屆教學大賽三等獎。
從事教育工作的20余年中,原新利教授追求在教學中實現自身的最大價值,她認為作為一名教師,應該增強自信,堅守教職,一切從學生出發,堅信教育崗位的意義,展現出了新時代高校教師風采。原新利教授始終堅持以“精深的知識”引導學生,“高尚的品格”影響學生,“真誠的態度”感染學生。她帶過的學生說:在原老師的課堂上不僅能學到知識,更能明白為人處世的道理,明白了如何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
二、言傳身教,致力做學生學業的領路人
原新利教授對教學工作認真負責,嚴格執行教學計劃,遵守教學規范,從教20年來無任何教學事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識學風等方面以身作則。曾兩次獲得蘭州理工大學教學質量優秀,并在2022年獲得法學院年度教學質量優秀。
原新利教授在教學活動中注重教學相長,教學和科研相結合,把傳授知識、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與進行思想教育有機結合。她常說:“法學專業的教學課堂應該是‘嚴肅而活潑’的,將教學內容與學科前沿緊密聯系,能夠讓學生學會用法律的思維看待問題、處理問題,通過實例講解可以加深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記憶,能夠加強學生辯證思維的培養。”
教學至今,原新利教授積極參與試點專業教學改革,努力嘗試開放式考試改革,帶領全系教師進行課程研究、教學方法研究和應用科學研究,帶頭實施教師工作規范,認真履行所任業務職稱的職責,積極聽取其他教師意見,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突出的教研教改成果:
(一)發表教研教改類論文3篇,其中《法學專業課教學創新與課程思政融合模式的展開路徑——以法學人才培養三維度要求為目標》下載量300余次
(二)2012年原新利教授主講的《憲法學》課程被評為校級“重點課程”,同年榮獲教育部“第十二屆全國多媒體課件大賽”高教文科組優秀獎、蘭州理工大學首屆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三等獎、甘肅省第一屆青年教師教學競賽“三等獎”
(三)2018年原新利教授獲“課程思政”教育教學試點課程建設項目立項
(四)2020年原新利教授獲校級一流本科課程資助,同年,其主講的《憲法專題》獲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課程思政建設項目立項
(五)2021年原新利教授獲得甘肅省課程思政示范項目《法學類專業課課程思政建設原理與路徑研究》立項,同年榮獲省高校教師教學創新大賽榮獲省級三等獎,其率領的《憲法學》課程團隊獲得蘭州理工大學“教師教學創新競賽”三等獎
(六)2022年原新利教授高質量地完成了《憲法學》在線課程建設項目,在智慧樹網絡學習平臺累計選課人數835人,累計瀏覽2689次。
三、治學嚴謹,堅毅不拔躬耕于理論研究
原新利教授崇尚科學,追求真理,多年躬耕于憲法社會權研究,取得了豐富的科研成果。發表的學術論文及專著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總目標為指導,以公民在社會、經濟方面的基本權利為研究對象,形成了以圍繞“社會權利”為主題的系列研究成果:
(一)已出版學術著作3部:《國家義務與社會協同:公民的社會權保障研究》法律出版社2022年、《民生視角下社會治理的法治生態研究》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年、《農民與憲法》甘肅文化出版社2008年;已出版教材2部:《人權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參編)、《中國憲法學(雙語)》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13年
(二)發表核心以上論文20余篇,成果的核心要義為“我國憲法中涵蓋的社會權基本上能夠支撐公民的生存能力提升和發展條件的達到和實現,社會權保障是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追求的法治路徑。”在中國知網計量分析報告中體現出較高的下載率與引用率。
(三)主持、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3項:《國家義務與社會協同:公民社會權保障研究(項目編號:15XFX021)》主持結項、《共同富裕憲法基礎中特殊群體社會權保障研究(項目編號:22BFX114)》主持在研、《新媒體時代社會管理創新的法治生態研究(項目編號:13XFX006)》參與結項
(四)主持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1項:《<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效果評估與對策研究(項目編號:22SFB3006)》主持在研
(五)主持省級項目3項:《甘肅省網絡社會綜合治理法治化研究—以社交網絡平臺對公民表達的規制義務為研究域(項目編號:2021YB054)》主持在研、《社會管理創新視域下甘肅省替代糾紛解決機制研究(項目編號:13YD060)》主持結項、《自媒體技術賦權背景下公民網絡社會參與研究(項目編號:2014A-39)》主持結項
(六)主持甘肅省檢察院理論研究項目2項:《檢察機關服務鄉村振興研究(項目編號:GSJC2023-07-01)》主持在研、《檢察系統介入社會治理的功能研究》主持結項
四、與時俱進,著力培育學生的全面發展
原新利教授十分關心學生發展,除在教學中對學生高標準、嚴要求外,也十分關心學生日常生活,每當學生遇到困難,總能用飽滿的熱情在第一時間給予學生鼓勵與幫助。多次主持開展“勵志主題教育報告會”“新生主題教育會”等活動,以自身的人生閱歷,為同學們的求學生涯應如何度過答疑解惑。原新利教授常對學生講:一定要對自己的人生做出符合自己的規劃,從現在開始做好準備,每一個年級都要定好目標,擁有一個大的格局,眼光放遠,在各方面努力進取,態度很重要。同時她又強調目標放遠,格局放大,又要從小事做起。
原新利教授還十分關心學生的在校生活,她樂于傾聽學生的意見和心聲,經常和學生打成一片,她時常告誡學生:大學不僅僅有學習,更多的是鍛煉我們的能力。針對學生在思想、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她會耐心解答、正確教育和引導。至今,原新利教授堅持利用休息時間開展每周一次的學生組會與每周2—3次的學生談心,針對每個指導學生的個人情況給予針對性的建議。
五、回報社會,積極投身于法治建設事業
原新利教授在立足自身教師工作之外,還不忘以知識回饋社會。在擔任蘭州市政府及蘭州市人大立法顧問期間,多次參加《蘭州市什川古梨樹保護條例》《蘭州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蘭州市地方立法條例》《蘭州市城市更新辦法》《蘭州市客運出租車管理條例》《蘭州市市政設施管理辦法》《蘭州市黃河文化資源管理辦法》《蘭州市文明城市促進條例》《蘭州市供水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等地方性法規與規章的論證并提出專業意見。作為首批蘭州市檢察院聽證員,參與韓某某涉嫌詐騙罪存疑不起訴的聽證會,依照法定程序對韓某某涉嫌詐騙案是否提起公訴出具了聽證意見。
此外,原新利教授還致力于法治宣傳工作。應甘肅省婦聯邀請主講的“保障婦女兒童權益落實我省新兩規劃”主題輔導講座受到省婦聯廳級領導、機關全體干部及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各市州、縣市區婦聯、婦兒工委辦的相關負責同志廣泛好評。